李顺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观点摘录:
讨论知网不能仅仅停留在它涉嫌垄断的问题上,也应该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特别是版权保护的角度,把知网存在的问题系统梳理一下。为什么在知网的服务模式下,大家的知识产权受到严重侵害,却而不能及时、有力的解决,原因何在?知网服务模式带来的问题已经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了,如果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要从社会根源、历史根源、法律根源等几个方面认真梳理,找到知网最本质的问题所在,彻底革新。
发言内容:
前不久围绕着知网的问题开过一次类似的研讨会,而且在座很多学者都参加了。上次是因为围绕着赵德馨教授的案子来的,近期引发的是中国科学院对于知网提供服务因为收费太高不得以而退出他的服务。这一个个具体的事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和广泛传播。知网涉及的案件远不止这些,大家知道还有很多。这次是引起了市场监管行政部门的重视,开始立案进行反垄断的调查。
我想谈几点:
第一,知网事件与它的服务模式,不是一个孤立的非法垄断问题。从知网成立开始,给社会提供了各种服务,还是有很多值得肯定的东西。但是它这些年来的服务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事件,集中反映在对它业已形成的商业经营服务模式提出责问和质疑。知网及知网服务模式引发的事件,不再是一个个孤立的事件,从某种意义上讲,成为一个社会事件。所以对它的判断、评价不能仅仅停留在对非法垄断的问题上。刚才前面几位教授已经讲到它涉及到的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比如知识产权法的问题,非法垄断的问题,还有可能涉及到行政、刑事违法问题等等。
我的第一个看法是,对这个事件进行探讨研究绝不应仅仅局限在非法垄断这个角度来判断。作为我来讲,多年对知网以及相关的问题比较关注,常年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特别是从版权保护的角度,对于知网的这些服务模式也是身有体会的。知网的服务模式和其平台所形成的一些规则,本质上来讲是对版权制度的肆意践踏和侵害,这种现象和做法不能再任其继续下去。
这种侵害,像刚才各位教授讲的那样,现在已经使得社会各界对它都有些麻木不仁了。为什么?因为对每个个体来讲,力量是单薄的,又考虑到方方面面的情况,总感觉这个事情不好来主张维权。至于这方面更深入一些的理由,后边还可以进一步探讨,我想大家心里都是很清楚的。所以尽管是明知自己的版权(著作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也不一定想站出来维权,真正能够站出来像赵教授一样主张自己权利的为数不多,占的比例很少。
这次来解决这个问题,也不仅仅是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更应该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特别是版权保护的角度,从根本上把这个问题系统的梳理一下,正本清源。
为什么在现有的知网服务模式下,这么多人的知识产权受到严重的侵害,而不能够及时有力的把它很好的解决,原因何在?不是单纯的解决版权保护的问题,也不是仅仅解决一个所谓的非法垄断的问题。应该把它当成一种服务的模式来看待,就要从根源上加以梳理。现在知网服务模式带来的弊病和问题已经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了,如果头疼医疼、脚疼医脚,这个问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的,要真正的从它的社会根源和历史根源、法律根源等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梳理,找到最本质的问题所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第二点,我们现在针对的不是单纯的知网平台,而是它多年来形成的存在诸多弊病的“知网服务模式”。这也就是我们一贯所主张的“对事不对人”。现行的具有很多弊病的知网模式必须彻底革新,不能容忍这样的一种模式再继续下去,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不是单纯的解决某一个表面的问题或者是某一个具体的问题。但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做全面的分析,而且要从具体的问题下手来解决。如何更好的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大家共同从不同的角度来进一步的梳理和探讨,我也愿意为此尽自己的一份微薄的力量。